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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浦城县廉租住房配租抽签方案

发布时间:2018/12/29 10:48:18 浏览次数:8407 来源:


 
    为确保浦城县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公开、公平、公正,切实把这一民心工程做实、做好。根据省、市有关加快空置保障性住房分配的精神和《浦城县城区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廉租住房分配抽签方案。
   一、抽签时间:2018年5 月 22日上午9:00点。
   二、抽签地点:浦城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六楼会议室 。
   三、抽签主持:本次抽签大会由浦城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主持。
   四、抽签监督部门:邀请财政局、审计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县纪委驻规划建设和旅游局纪检组、南浦街道办事处、河滨街道办事处,莲塘镇、13个社区居委会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公证部门现场公证。

    五、可供分配廉租住房房源


序号
廉租住房位置
房号
建筑面积
备注
1
猫尔坞二单元(第四期)
203
49.67
猫尔坞廉租房3幢
2
猫尔坞四单元(第四期)
601
61.74
猫尔坞廉租房4幢
3
猫尔坞三单元(第四期)
303
49.31
猫尔坞廉租房3幢
4
水泥粉磨站一单元
601
61.91

5
水泥粉磨站四单元
407
61.91

6
水泥粉磨站四单元
508
61.91

7
水泥粉磨站四单元
607
61.91

8
水泥粉磨站四单元
608
61.91


六、符合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保障对象情况
由本人申请,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初审,民政部门网上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核对,住建部门审核并公示后,本次符合《浦城县城区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暂行规定》申请保障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名单共计 70户 133人:
(一)南浦街道办事处14户 23人。
     1、光明社区 1户2人 ;2、仙楼社区1户2人; 3、幸福社区 3户4人;
     4、梦笔社区 6户9人; 5、兴业社区1户3人; 6、怡园社区1户2人;
     7、兴浦1户1人;
(二)河滨街道办事处 52户102人。
     1、爱民社区 17户34人;2、水南社区6户16人;
     3、胜利社区 14户28人;4、建设社区15户24人;
(三)莲塘镇4户8人。
 1、莲花社区 2户5人;2、兴莲社区 2户3人; 
 七、抽签规定:
      1、保障对象户主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要有委托书)进行抽签,其他任何人不能代抽签。
      2、每户保障对象一次性抽签抽取房号,一旦选取不能更改,除按规定互换房屋外。
      3、保障对象户主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按通知时间、地点准时到达抽签现场,持通知书、身份证或委托书到现场验证,进行抽签,未到场保障对象视同放弃本次抽签权利。
 八、抽签程序
 因本次能够配租的房源较少,只有8套(房源见上表),经审核、公示后本次符合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共有70户 133人,其中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住户11户14人,申请廉租住房配租的保障对象59户119人(其中2015年廉租房分配后剩余11个等候号,经审核6户家庭符合条件)。
具体抽签程序如下:
1、2015年廉租房分配后剩余11个等候号,经审核6户家庭符合条件,具体是建设社区金少明(57号)、梦笔社区林熙(58号)、建设社区周建文(59号)、胜利社区刘荣华(60号) ,建设社区祝石文(64号)、莲花社区徐丽华(66号)。
2、首先由有等候号的6户家庭按等候号顺序直接抽取房号。
3、申请廉租住房配租的保障对象59户经6户等候号抽到廉租住房后,剩53户保障家庭、两套廉租房,其中低保户11户,低收入家庭42户。其次,由低保户11户参加剩余的两套廉租房的承租分配,11户低保户抽取11个顺序号。按11个顺序号抽取房号和承租等候号(2个房号和1#—9#承租等候号)。
4、42户低收入的家庭抽取下期抽签房屋的等候号(10#—51#)。
5、未抽到廉租住房的9户低保户保障家庭和42户低收入保障家庭,加上申请廉租住房补贴11户保障家庭,共计62户保障家庭享受住房租赁补贴。
九、签字确认
保障户户主或其委托代理人抽签后抽到廉租住房或抽到等候号的,需签字、并按指模予以确认。不签字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廉租住房承租和住房租赁补贴的待遇。
十、注意事项
1、抽到廉租住房的家庭15日内到浦城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房屋管理所二楼签订廉租住房承租合同,并交清第一年承租租金和水、电保证金,公共卫生安全维护费,逾期视为自行放弃保障资格。享受住房租赁补贴的62户保障家庭,将户主建行存折号交给社区,由社区统一上报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2、抽到廉租住房的承租家庭,安装阳台及窗户防盗窗必须与外墙取平,不允许突出安装,不得破坏绿地、绿化,不得在绿地、楼梯通道、露台乱搭、乱放,否则将提请行政执法部门强制拆除。
十一、抽签纪律
    参加抽签人员不准大声喧哗,必须遵守会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如违反会场纪律,经工作人员劝阻无效后,工作人员将其请出会场,并取消其参加抽签资格。

                                     浦城县规划和旅游建设局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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